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:香港概况
发布日期:2025-01-04 17:28 点击次数:176
政府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,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,《基本法》同时生效。《基本法》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,以法律形式订明「一国两制」、「港人治港」和高度自治的重要理念。根据《基本法》,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、立法权、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,并保持原有制度和生活方式,五十年不变。
特区及政府首长:行政长官
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:行政会议
立法机关:立法会(共90个议席)
最高上诉法院:终审法院
香港政府架构《基本法》